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管理办法》的通知_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各市(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强和规范我区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专干在基层提供科技服务、推动农牧区创新创业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激发科技专干干事创业热情,区科学技术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藏自治区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管理办法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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