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_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各市(地)“三区”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培训单位:
为加强我区“三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三区”科技人才工作水平和服务成效,区科学技术厅、区党委组织部、区财政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农业农村厅、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2:“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
3:“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
4:“三区”科技人才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5:××年度“三区”科技人才集中培训工作成效统计表
6: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