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合同与材料质量控制(材料采购合同与材料质量控制的关系)

1、材料采购合同

1)包装

包装物一般由材料的供货方负责供应,一般不收包装费。

2)验收方式

(1)驻厂验收:采购方在供应方的生产厂家进行材质检验。

(2)提运验收:提取产品时检验。

(3)接运验收:接运人对到达的物质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当场记录。

(4)入库验收:仓库管理人负责检验。

3)交货日期

(1)供货方送货:采购方收货戳记日。

(2)委托运输送货: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

(3)采购方提货:通知提货日期。

4)价格

(1)国家定价的材料:国家定价。

(2)应由国家定价而无定价的材料: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价。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材料: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5)结算方式

可以用现金支付和转账结算,其中,转账结算适用于同城市或同地区的结算,也适用于异地之间的结算。

6)关于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部颁标准。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企业标准。

(4)没有相关标准或虽有相关标准但采购方由特殊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7)违约责任

(1)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货物,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

(2)供货方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依据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计算违约金。

(3)供货方部分交货,应按合同约定违约金比例乘以不能交货部分货款计算违约金。

(4)采购方中途退货,应向供货方支付按退货货款总额计算的违约金。

(5)采购方逾期付款,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材料质量控制

1)采购订货关

(1)钢材、水泥、防水卷材电力电缆提供《生产许可证》。

(2)水泥、砼、砂浆、防水涂料提供《建材备案证明》。

(3)建筑玻璃、瓷砖、电线电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2)进场检验关:抽样检验或试验,合格后使用

(1)钢丝:每批60t,抽5%且不少于5盘。

(2)钢绞线:每批60t,不少于3盘。

(3)普通钢筋:每批60t,抽5%进行外观检查。

(4)预应力螺纹钢筋:每批100t,外观逐根检查,2根拉伸试验。

(5)水泥:袋装200t、散装500t。

(6)砼:100盘。

(7)防水涂料10t。

3)储存使用关

(1)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3)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有缺口。围挡的高度: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不宜低于2.5m,一般路段不宜低于1.8m。围挡的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

(4)建筑工程外侧周边用密目式安全网(2000目/100cm2)进行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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