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副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省转型综改示范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副总项目的管理与实施,省科技厅制定了《科技副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科技副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docx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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