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方案》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2020〕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研项目攻关、人才团队建设及成果转化应用,着力提升中医药科技协同创新能力,现将《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方案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