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和控制,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项目的科研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一、项目跟投的范围
本项目适用于所有科研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各种类型的科研项目。
二、项目跟投的条件
1. 项目跟投是指科研项目负责人与科研项目资助方签订《科研项目资助合同》后,根据合同要求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跟投的行为。
2. 项目跟投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科研项目应当属于国家科技计划、地方科技计划或者国家火炬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
(2) 科研项目应当属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各种类型的科研项目。
(3)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经验。
(4) 科研项目资助方应当具有相应的科研实力和资金。
三、项目跟投的比例
1. 科研项目跟投的比例应当符合《科研项目资助合同》的要求。
2. 科研项目跟投的比例不得高于科研项目经费的5%。
四、项目跟投的流程
1. 项目跟投的流程应当符合《科研项目资助合同》的要求。
2. 项目跟投负责人应当与科研项目资助方签订《科研项目资助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跟投。
3. 项目跟投负责人应当将项目跟投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向科研项目资助方报告。
五、项目跟投的管理
1. 项目跟投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跟投管理制度,明确跟投的比例、流程、报告要求等。
2. 项目跟投负责人应当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的正确使用。
3. 科研项目资助方应当对项目跟投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跟投经费的使用情况符合合同约定。
六、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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