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公安分局搭建“123”党建工作体系助推党建工作焕发新活力(公安局 党建)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党委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紧紧围绕党建为引领的工作思路,以聚焦“一条主线”、增强“两个功能”、建强“三支队伍”为抓手,打造党建工作新模式,全面推进“123”党建工作体系落实落地,为推动集宁区公安分局党内组织生活全覆盖、常态化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一条主线”,“凝心铸魂”举旗帜的思想更加自觉

一是锲而不舍抓实理论武装。分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任务,制定《推动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和《党的二十大学习时间表》的学习体系,通过规划全年学习任务,全面系统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并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等,定期举办政治轮训、专题研讨、专题学习等学习活动,切实带动分局党员干部凝聚思想共识。二是持之以恒抓实党性锤炼。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制度,分局党委及班子成员以及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定期为广大党员干部讲授党课,通过拓宽党课讲授内容,将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总体安全观教育等多项内容融入党课学习内容中,以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的授课范围,不断强化分局全体党员党性修养、铸牢全警忠诚警魂。三是一以贯之抓实笃信笃行。分局党委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建立完善8项30条“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完善3方面21条“每月四日”固定活动日制度,全方位搭建起“学习教育与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党建领航工作体系,切实将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的成效转化为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集宁区安全稳定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增强“两个功能”,“积厚成势”壮筋骨的底板更加牢固

一是对照问题抓整改,推动后进赶先进。分局党委通过制定《规范党支部党建档案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分级分类指导的方案》等具体举措,定期对各支部开展督导检查,实现对党建工作活动情况实时跟踪、全程督导。并将“每月四日”固定活动日为主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清单和述职评议考核中,以硬性考评促整改提高,不断推进党支部建设向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看齐。二是对照标准抓提升,推动中间争先进。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实操指引、每月四日固定活动规范开展要求、发展党员联审机制、换届补选通用模板、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流程、民主评议党员内容标准等,为支撑的党建工作规范标准,通过全方位、全覆盖的党建工作指导举措,使分局各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工作模式。三是对照示范抓突破,推动先进向前进。分局党委结合“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制定下发《“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方案》推动品牌创建制度化、长效化。在党支部品牌创建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实际,精心定制支部品牌名称。如,白海子所党支部打造的“党建引领践行承诺守初心、打造枫桥式派出所为人民”党建品牌和新体路所党支部打造的“党建红擦亮辖区治理新成色”党建品牌被集宁区委组织部在全区予以推广,常青所党支部打造的“党建引领促发展、凝心聚力谱新篇”党建品牌,被锡林郭勒盟观摩交流团参观学习。

强“三支队伍”,“蓄力赋能”强担当的本领更加过硬

一是激发支部书记“头雁领航”。以提升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为基础,定期全覆盖依托公安党校、政治轮训、专题学习等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培训、任职培训,通过示范学、互动学、辅导学、实地学等形式,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记“第一身份、第一职责”,切实提升当好责任人、抓好党建、管好队伍的能力水平。二是激发党务骨干“中坚力量”。分局党委定期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能力培训、专题讲座等,不断推进党务工作者专职化、专业化。同时,聚焦基层党务工作者现实需要、个性要求,通过全警实战大练兵、以岗代训、日常党建工作指导等形式,有效激发党务工作者全新活力,使党务工作者真正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服务党员群众的贴心人。三是激发普通党员“红色细胞”。牢牢把握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三个关键要素,持续深入推进党员培训全覆盖,依托党支部书记及党支部班子成员讲党课+党支部集中学习的形式并通过邀请党校专职讲师,为分局全体党员讲授党课,从多个方面、不同角度着力提升党员队伍综合素养并建立健全党员激励机制、党员监督制约机制,不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黄海霞

责编/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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