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自治区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_规范性文件_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第1号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3〕191号)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文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修改完成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关于公布自治区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_规范性文件_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9月25日

相关稿件: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公众号
公众号
在线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