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 项目管理要点(—)合同管理要点(epc项目部合同管理流程)
合同管理要点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重中之重,根据我们以往做项目管理的经验,我们依据各类合同类型,统一形成合同管理程序,暨由造价咨询部、项目管理部及建设单位三方负责人签字认定的合同审核单,待三方审核提出处理意见并经合同双方修改之后,最终形成完整合同,这样做可以既防止合同中不成熟的条款给日后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争议,又将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风险降到可控范围。这是因为合同不仅是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责权利的约束,也是最终进行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对于已签订的合同管理具体可分为监控合同执行、工程款项拨付、各级工程验收、合同工期管理、合同变更控制、合同争议解决、违约索赔处理七部分。
1、监控合同执行
因为各方的工作源于合同,其工作的结果即各类产品或服务将依合同按时按质交付业主,各方创造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一切直接工作也既是合同的执行过程,而项目管理机构正是对这过程进行管理,所以,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意义上项目管理部的日常工作既是对合同执行的监控、管理。作为与项目管理部配合协作的监理单位,负责对供应商的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控,以确保依合同所要求的标准供货、依合同所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依合同所要求的标准完成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作为施工企业项目部,直接负责监控设计、施工进度和供货时间,直接负责各方依合同规定时间供应材料、设备、提交设计文件及交付建筑物;作为工程造价部,则依合同规定核查、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申请资料;一方面促使业主依合同提供进度款,另一方面对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确保进度款不被挪用、依合同原意用于本项目。作为合同管理的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在获得工程信息后,由此进行相关决策、命令、批示,此过程也既是在整体上监控着合同的执行。
2、工程款项拨付
工程款项依合同条款按时、足额拨付是业主的主要义务。作为业主的项目代表,项目管理部应在监理单位及造价咨询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项拨付申请进行审核且确认的基础上,及时在工程款项拨付申请上签署意见。
3、各级工程验收
各级工程应根据相应的合同条款对施工单位的完成工程进行验收。监理负责对日常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并在验收通过后签署意见。项目管理部应组织项目的最终验收,并向业主及相关单位移交竣工档案资料,确保验收的真实性、准确性。
4、合同工期管理
按合同日期提供相应产品为各方的主要义务。设计合同的供图日期、设备、材料合同的交货时间、施工合同竣工日期为各方所承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产品交付时间。当项目依靠合同实施时,进度管理即为合同工期管理,因进度管理的意义也既是确保按合同时间要求交付相应产品。密切跟踪、监督勘探、设计及施工进度、对交付时间做出准确预测、对交付时间可能延误及其相应后果向各方提出预警、敦促各方及时采耳义纠正措施就成为合同工期管理重要内容。
5、合同变更控制
因合同变更涉及方面很多,所以一切合同变更都应经与正式合同同样的程序审定、批准后方可执行。对此,项目管理机构将予以监督。而在合同变更正式审前,项目管理部应将就变更事宜与合同双方充分沟通,同时,向业主提出专业性的看法和意见或提出专业性的评估。
6、合同争议解决
无论何种解决方式、何种解决结果都不应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对合同争议,项目管理机构将积极协调各方立场、缩小各方分歧,在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使业主获得合理的利益。当各方的长远合作关系会转化成各方的长远利益时,项目管理机构一方面合理地解决争议,另一方面确保在解决过程中各方的关系不会因此而恶化,避免造成长远利益的损害。而当合同另一方以出于损害业主方正当权益方式来获取自身利益的不良目的而蓄意挑起的,项目管理机构将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积极协助业主捍卫自身权益,使对方绝无可乘之机。
7、违约索赔处理
在处理违约索赔事项时,项目管理部应将业主的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相结合,积极维护业主的合理利益。对于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索赔,项目管理部应严格审查其合理性、精确确定其合理的索赔额;对于承包单位的违约行为,项目管理部应及时、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准确确定索赔额,形成索赔报告递交业主,经业主批准后向承包单位提出。
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免于业主对自己的索赔等按照合同的约定完全履行好施工合同是工程合理利润得到保障的前提。为严格履行好施工合同,我们须做好合同履行的1 5要点:
1、项目部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使项目部每一成员均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并指派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签证资料、来往函件等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
2、在开工伊始,就和业主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往来函件双方必须签收(合同中也已经约定,在实际履行时再次和甲方明确),并要求双方在实际施工中严格执行该条款;
3、在施工过程中,若业主或监理单位拒绝签收项目部提交的函件或资料,项目部应及时报告公司,对该项目纳入风险管理。同时,通过公证发函给对方,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对双方往来的文件进行签收,绝不给对方惯毛病1
4、工程项目具备丌工条件时,及时要求业主或监理单位及时下达开工令,我方并以此日期作为工程的正式开工日期;
5、遇有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情形,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监理单位书面于艮告并明确提出顺延的天数,并要求对方签收;
6、遇有设计变更,应要求业主或监理单位下达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原件,没有原件,应拒绝进行设计变更施工;
7、遇有合同约定的设计变更、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款调整情形,项目部应及时根据合同的约定在十四天内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交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并要求对方签收;应做到先签证后干活,杜绝先干活后补签证,甚至在工程竣工后再统一补办签证的情况发生。
8、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进行停工的,应要求业主或监理单位下达书面的停工通知单;
9、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或监理单位对于合同价款、结算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提出更改要求或要求项目部做出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书面保证、承诺时,项目部无权擅自决定,应立即报告公司,由公司按照内部合同评审程序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
10、项目部应按照公司的管理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合同;并告知分包方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不得以项目部的名义对外签订材料采购或劳务分包合同;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做好进度结算,并要求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部、分公司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催款措施,如有必要,公司介入协助解决;
12、工程完工后,我方应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并要求对方在原件上签收;
13、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及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要求对方在原件上签收;
14、工程竣工后与业主交付工程时,应和业主做好工程交付的交接手续;
15、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部应及时将合同履行资料报送公司进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