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事项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事项管理办法
为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管理办法适用于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评审、实施、管理、监督和评价等活动。
第三条 本项目管理办法的内容应当包括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评审、实施、管理、监督和评价等方面。
第二章 科研项目立项
第四条 科研项目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
(二)符合科研项目申请指南和评审标准;
(三)符合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管理要求;
(四)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道德。
第五条 科研项目立项应当由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管理权和职责;
(二)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
(三)具有相应的科技资源和人才支持。
第六条 科研项目立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立项申请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
(三)科技资源和人才支持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声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 科研项目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对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
(二)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批准;
(三)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立项批准后,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评审、实施、管理、监督和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第三章 科研项目申请
第九条 科研项目申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科研项目申请指南和评审标准;
(二)体现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道德。
第十条 科研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科研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
(三)科技资源和人才支持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声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申请的审批程序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
(二)符合条件的,予以科研项目申请批准;
(三)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科研项目申请批准后,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申请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申请的审查、批准、审核、评审、实施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第四章 科研项目评审
第十三条 科研项目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体现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道德。
第十四条 科研项目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科研项目评审申请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
(三)科技资源和人才支持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声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科研项目评审的审批程序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
(二)符合条件的,予以科研项目评审批准;
(三)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科研项目评审批准后,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科研项目评审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评审的审查、批准、审核、评审、实施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第五章 科研项目实施
十七条 科研项目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道德;
(二)体现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符合科研项目申请指南和评审标准。
十八条 科研项目实施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科研项目实施申请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
(三)科技资源和人才支持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声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十九条 科研项目实施审批程序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
(二)符合条件的,予以科研项目实施批准;
(三)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科研项目实施批准后,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科研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评估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第六章 科研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规范、严谨;
(二)及时、准确、完整;
(三)公开、透明、公正。
第十二条 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评审、实施、管理、监督和评价等方面的管理;
(二)科研项目的技术方案、实验计划、论文报告等方面的管理;
(三)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三条 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评审、实施、管理、监督和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第十四条 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评估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第十五条 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评估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第七章 科研项目监督
第十六条 科研项目监督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规范、严谨;
(二)及时、准确、完整;
(三)公开、透明、公正。
第十七条 科研项目监督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评审、实施、管理、监督和评价等方面的监督;
(二)科研项目的技术方案、实验计划、论文报告等方面的监督;
(三)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监督。
第十八条 科研项目监督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评审、实施、管理、监督和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第十四条 科研项目监督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评估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第十五条 科研项目监督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评估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第八章 科研项目评价
第十六条 科研项目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规范、严谨;
(二)及时、准确、完整;
(三)公开、透明、公正。
第十七条 科研项目评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评审、实施、管理、监督和评价等方面的评价;
(二)科研项目的技术方案、实验计划、论文报告等方面的评价;
(三)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八条 科研项目评价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评审、实施、管理、监督和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