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餐饮费报销条例

科研项目餐饮费报销条例

为了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每个科研项目都需要制定相应的餐饮费报销条例。以下是科研项目餐饮费报销的条例:

一、餐饮费报销范围

1. 早餐
2. 午餐
3. 晚餐
4. 小吃、零食等

二、餐饮费报销标准

1. 早餐:1.5元/人/天
2. 午餐:3元/人/天
3. 晚餐:5元/人/天
4. 小吃、零食等:0.5元/人/天

三、餐饮费报销方式

1. 由项目组内部的人员或者外部的合作伙伴提供餐饮支持,并在发票上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餐饮公司名称、用餐时间等信息。
2. 项目组内部的人员自行解决餐饮问题,并在发票上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用餐时间等信息。
3. 外部的合作伙伴提供餐饮支持,并在发票上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餐饮公司名称、用餐时间等信息。

四、餐饮费报销时间

1. 早餐:一般在每天上午9点之前报销,午餐和晚餐:一般在每天下午3点之前报销。
2. 餐饮费报销需要由项目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每次报销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五、餐饮费报销记录

1. 项目组内部人员需要填写《科研项目餐饮费报销单》,并在发票上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用餐时间等信息。
2. 外部的合作伙伴需要填写《科研项目餐饮费报销单》,并在发票上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餐饮公司名称、用餐时间等信息。
3. 所有餐饮费报销记录需要保存好,以备后续审核和查询。

以上是科研项目餐饮费报销的条例,每个项目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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