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科研项目管理条例
军队科研项目管理条例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军队科研项目管理条例,对军队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实施进行了规范和规定。条例旨在加强军队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为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应当符合军队科研项目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包括项目的名称、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申请人信息、申请人资质、研究进度、预算预算、经费来源等。项目申请应当由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申请进入项目库。
二、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应当符合军队科研项目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包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实施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各个阶段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并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三、经费管理
经费管理应当符合军队科研项目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包括经费预算、支出、使用、审计等。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并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经费的正确使用和支出。
四、成果管理
成果管理应当符合军队科研项目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包括研究成果的命名、归档、展示、发表等。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研究成果管理规范,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安全性。
军队科研项目管理条例对军队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实施进行了规范和规定,有助于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为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认真遵守条例的规定,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