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档案管理办法
为规范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信息化程度,根据《档案管理法》和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信息化程度,根据《档案管理法》和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档案是对公司历史资料和相关信息的记录、整理和存储,包括历史文件、财务文件、合同文件、项目文件等。
第三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第二章 档案收集
第五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应当建立档案收集制度,对历史文件、财务文件、合同文件、项目文件等进行分类收集。
第六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应当确保档案的安全存储,对档案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档案泄露、丢失或损坏。
第三章 档案整理
第八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应当建立档案整理制度,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和备份。
第九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应当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规范和易读。
第十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 档案使用
第十一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应当建立档案使用制度,对档案进行合理的利用,包括查阅、复制、销毁等。
第十二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应当确保档案的安全存储,对档案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档案泄露、丢失或损坏。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档案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规定,造成档案损失、泄露或者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档案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结束语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档案管理办法是对公司历史资料和相关信息的记录、整理和存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信息化程度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