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级管理办法

职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辞去辞去职工职务的行为,保证辞去职工职务行为合法、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职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职级管理办法适用于辞去辞去职工职务的行为。

第二条 辞去职工职务的程序

1.职工应当提前三十日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去辞去职工职务申请,并告知用人单位其具体联系方式。

2.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对职工的辞去辞去职工职务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

3.职工辞去辞去职工职务申请经所在用人单位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当协助职工办理辞去辞去职工职务手续,包括辞去辞去职工职务报告书、辞去辞去职工职务交接书等。

4.职工辞去辞去职工职务手续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当对职工的辞去辞去职工职务报告书、辞去辞去职工职务交接书等进行审核,并确认其合法性。

第三条 辞去职工职务的后果

1.职工辞去辞去职工职务的行为合法、规范的,所在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办理,并协助职工完成辞去辞去职工职务手续。

2.职工辞去辞去职工职务的行为违法、不规范的,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拒绝办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 辞去辞去职工职务的条件

1.职工应当符合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的条件。

2.职工应当符合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

3.职工应当符合依法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条件。

第五条 辞去辞去职工职务的标准

1.职工辞去辞去职工职务的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职工辞去辞去职工职务的标准应当符合用人单位的规定。

第六条 其他规定

1.职工在辞去辞去职工职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职工在辞去辞去职工职务过程中,应当通知用人单位其具体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3.职工在辞去辞去职工职务过程中,应当告知用人单位其具体联系方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辞去辞去职工职务申请。

4.职工在辞去辞去职工职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

本职级管理办法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

以上就是本职级管理办法的内容,如有不足之处,请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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