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培训经费使用规定
浙江省财政厅培训经费使用规定
为加强厅机关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厅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浙江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财政厅培训经费使用规定》,现予公布。
一、培训经费的预算和管理
1. 预算:培训经费应当纳入厅机关年度预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进行编制和执行。
2. 管理:培训经费应当严格管理,避免浪费和滥用。培训经费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
1. 培训项目:厅机关应当制定各类培训项目,并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
2.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当符合厅机关工作的实际需求,注重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培训方式
1. 培训方式:培训方式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在线培训、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
2. 培训效果:培训效果应当通过考核和评估等方式进行评价,确保培训内容和质量。
四、培训经费的支付
1. 支付:培训经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向学员支付培训费用、向培训机构支付费用等。
2. 支付流程:培训经费的支付流程应当严格规定,包括支付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五、其他事项
1. 其他事项:厅机关应当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培训经费的使用合理、有效、安全。
2. 其他规定:浙江省厅机关培训经费使用规定仅为本次制定的具体措施,其他省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
浙江省财政厅培训经费使用规定是加强厅机关干部培训的重要措施,旨在提高厅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厅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培训经费,确保培训经费的使用合理、有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