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这些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注意赶紧提交验收申请啦!(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2016年以来,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了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验收工作,通过多次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到期项目验收,并发文通知归口单位(部门)配合督促验收工作。大部分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部门)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了项目验收工作。但到目前为止,少数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部门)和承担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仍有部分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发项目及国际合作成果转化项目到期后未提交验收申请。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集中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科持﹝2017﹞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国合项目验收相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验收项目范围
按照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签署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中约定的项目执行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发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
验收材料提交时间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但未验收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发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23日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完成验收报告填写;
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间到期未验收项目,请各单位于2017年2月2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完成验收报告填写。
验收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一、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发项目材料清单
1.项目验收报告(含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包括预算)
3.项目技术报告
4.项目经费决算报告(附:由单位财务盖章提供的项目经费开支明细、专项经费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购置清单和专项经费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
5.其他相关附件
二、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材料清单
1.《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验收申请表》
2.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3.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计划任务书
4.《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书》
5.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验收经费决算报告
6.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财务审计报告(由科技厅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
7.相关附件(包括:项目实施后所获得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情况和产品销售情况;由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经济效益证明。)
验收审计说明
财政资金支持到位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所有国际合作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选择科技厅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在2017年2月25日前完成对项目的专项审计。审计内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自筹经费到位情况。
验收方式
所有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发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均采用集中验收方式。到期项目由各项目承担单位经归口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项目验收材料至省科技厅国合处、省科技交流中心国合办,由国合处、省科技交流中心集中组织项目验收。具体验收会时间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1.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指定人员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项目验收工作须在合同到期后半年内完成;
2.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按要求做好已到期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须作出说明、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单位(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国合处;
3.凡承担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而未按要求验收的,四川省科技厅对其新申报的项目不予列项支持,并将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有关情况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2016年底前已到期项目清单(成都)
联系方式
朱 姣 028-86723271
吴宗霖 028-86718265
田 涛 028-85231389
姚东芸 028-86669837